研[2017] 4号
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不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同时为了规范太原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工程硕士教学管理,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管理办法与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工程硕士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现对工程硕士的学习年限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对于2012级(含2012级)以前入学的工程硕士,原则上须在2017年11月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如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的,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和学院同意后,认为其满足毕业条件者可延长至2018年11月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答辩者将取消其学习资格,且不再授予学位。
二、对于2013级-----2016级入学的工程硕士,最晚延长至2020年11月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答辩者将取消其学习资格,且不再授予学位。至此,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模式下的此项培养工作将全面结束。
请相关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导师及学生,并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