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上合基地培训中心103会议室举行。
研讨会上,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首先就民族学生在日常管理、学业就业、内地生活适应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案例分享,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汇报。来自校外的彭高成等五位嘉宾对相关案例做了点评,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专家们强调,在民族学生管理方面要善用新方法、新举措,注重学生的健康成长。不仅要关心民族学生的学习,也要给同学们多搭建平台、提供施展个人才能的舞台;同时,也要注重家校共建,在生活上提供适当帮助。专家们还对即将在我校举办的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培训班提出了建议。
研讨会最后,杨智勇做总结发言。他指出,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一要高度重视民族学生的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要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二要体现“以人为本”,全方位、多覆盖、多主体关心关爱民族学生。
对学业、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实施“一帮一”措施,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解决办法;多搭建民族学生成长成才的舞台,鼓励更多学生参加校园文化、勤工助学、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社会暑期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作用,注重典型引路,培养好民族学生骨干。三要加强校内外的沟通交流,营造社会各界、学校上下关心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