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华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教育硕士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历史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历史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西华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制: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五、西华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