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物流教指委”)“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专业、物流工程专业规范研讨会”在我校召开,会议由物流教指委副主任、我校研究生部主任何明珂教授主持。
会议讨论了《高等学校物流管理本科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物流工程本科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对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两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专业教学条件等提出了规范。《高等学校物流管理本科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由何明珂教授负责起草、《高等学校物流工程本科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由南开大学刘秉镰教授起草。
此次讨论形成的规范将成为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物流管理在职研究生专业、物流工程专业进行评估或认证的文件,也是高校进行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专业建设的依据,将对我国物流高等教育的规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物流教指委委员兼物流教指委秘书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任豪祥,物流教指委委员、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院长邬跃教授,物流教指委委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汝宜红、南开大学经济研究院刘军副教授、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副院长张旭凤副教授、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刘俐副教授、王成林副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物流管理系主任杨浩雄副教授、崔丽博士和周永圣博士参加了会议。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