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学系音乐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可在艺术院校、社会文艺团体、文艺科研机构和文化机关等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并未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下设音乐学理论方向。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的艺术类高等院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被联合国誉为“音乐之城”的冰城哈尔滨,位于美丽的松花江北岸,与哈尔滨大剧院遥相呼应。校园内文化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良,主楼、音乐厅、图书馆、实训楼等主体建筑具有鲜明的俄罗斯建筑艺术风格,兼具美感与实用功能,与音乐学院的文化特质相得益彰。
哈尔滨音乐学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学院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音乐学理论、作曲、合唱指挥9个专业方向,依托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作曲系7个本科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和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