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拥有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7个二级博士授权点,43个硕士授权点。
北京化工大学接受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欢迎符合2010年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工作中确有成果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我校单考生只接受委培考生。单考生在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且只接受英语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统考考生一致,也要登陆中国研招网上报名,并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必须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原件到北京化工大学考点确认。
同等学力研究生考生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参加全国统考,但必须提前与北京化工大学联系,并提供如下材料:英语四级证书或相应成绩单,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主干课程成绩单(由进修学校教务处提供),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栏目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如若填报信息有误后果自负。在职研究生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确认。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北京化工大学考点考生一律按北京市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