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学目的和要求
《中国税制》是会计在职研究生的主要核心课程之一,其主要教学目的包括:
1、系统讲授中国现行税收制度所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结合案例对我国主要税种进行详细介绍,使学生系统、准确地把握我国现行税制的实质,为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解决各种涉税问题奠定良好的专业基础(即理论联系实际目标);
2、拓宽学生分析视野,使他们能运用新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和看待我国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即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相结合目标);
3、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使会计在职研究生不但系统了解现行中国税制和历史沿革,并为有兴趣的学生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思考和探讨我国税制和征管改革的发展趋势提供一个分析框架(即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目标)。
《中国税制》的主要教学要求包括:(1)系统性与专题性并重,既注重学科的完整性,对中国税制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又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2)课堂讲授和案例教学并用,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3)现实性和前瞻性兼顾,既重点介绍现行税制,又展望税制和征管改革发展趋势;(4)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结合,既要使学生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国情,又开拓学生的视野,使其能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思考现实问题。
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主要教学内容
《中国税制》的主要教学内容应当涵盖以下三大方面:
1.税收基本理论,包括:(1)税收的基本概念;(2)税收原则;(3)税收制度与税制改革;(4)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5)现代税收与会计关系辨析。
2.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体制,包括:(1)中国税制的沿革与发展;(2)增值税;(3)消费税;(4)营业税;(5)关税;(6)企业所得税;(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8)个人所得税;(9)其他各税;(10)国际税收;(11)现行税收征管体制。
3. 分析我国税制和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趋势,包括:(1)面向经济全球化的中国税制改革总论;(2)流转税改革;(3)所得税改革;(4)其他各税改革;(5)税收征管改革。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