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Faculty of Architectural,Civil Engineering And Environment,Ningbo University)是一个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与环境等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学院。学院院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唐绍祥教授兼任,院党委书记为王益澄教授。学院组建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土木建筑工程系、地理系、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组建而成。其中,原土木建筑工程系于1986年由当时的浙江大学对口援建,建筑工程专业及建筑学方向首批本科生当年招生,1990年获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五年制建筑学本科专业招生;原地理系的前身是创建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地理系,1983起招收地理教育专业专科生,1994年起招收本科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6年,是学校的产业单位,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并具独立法人资格。地基处理中心创建于1991年,是经原省教委批准成立的集科研生产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0年7月,原国家海洋局所属的宁波海洋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其中水处理技术专业并入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2000年7月首批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本科专业实现招生,2002年环境工程本科专业实现招生,2003年城市规划本科专业实现招生,2004年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现招生。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为污染控制、给排水、水处理,宁波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环境工程与给排水工程的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规划、环保、设计、科研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