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将向社会公布,江苏师范大学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将江苏师范大学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对象
所有报考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推免生)。
二、查询成绩方式
请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若需要成绩单,请自行打印成绩查询的页面,江苏师范大学不提供成绩通知单和专业成绩排名。
三、初试成绩复查
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判分、核分、登分、复核、抽样检查、比对分析等环节,考生如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复查办法如下:
(一)申请复查时间及方式
1.考生需在2月16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向我校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每人限查一门科目),并将本人签字的《江苏师范大学成绩复核申请表》纸质版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发送至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复查申请无效。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查试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仅核实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接触试卷。
(二)复查结果反馈
自命题科目复查结果在成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学校待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结果后向考生反馈。如果成绩复核确有差错,将根据复核结果对考生成绩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四、其他
1.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与录取栏目的相关信息。
2.调剂工作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开展,具体办理时间和手续请关注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