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在职课程培训班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提高广大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而设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学习。申请相关证书者按照学位办要求,必须具备本科学士学位,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学习方式:周末班:周末授课,每门课程学完之后进行考试或考核;集中班:每年集中授课2-3次,每次集中授课8-10天,每门课程学完之后进行考试或考核。
通过课程进修班考试考核后,由我校在职学习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并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学员,法学在职课程培训班在通过国家在职学习人员考试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后,可申请撰写学位论文,论文考试通过者经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法学学位。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