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周末校内上课,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订。学习年限二至四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