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拟录取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二、复试报到时间:1月9日(星期六)上午8:40
三、复试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文3栋二楼221课室
三、资格审查:
1、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已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两份、身份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复式条件:初试成绩总分达120分以上,英语30分以上的考生。
五、在职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内容:
1、第一阶段笔试(9:00-10:30)
2、第二阶段综合能力面试(上午10:40-12:00,下午14:00-5:00)。
六、复式科目:《政治学》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分,综合能力面试占70分。
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