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是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全国共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55所普通高等学校承担。该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原则上不得挪用。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招生录取工作。
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报考资格审查、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该专项计划招录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