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法律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下设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设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法学四个专业,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劳动关系和法律经济学四个硕士点。北京物资学院法律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简介如下:
一、培养目标
法律金融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法经济学理论水平和比较全面的专业素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经济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国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法律经济学基础理论
法律经济学基础理论 方向重在阐释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强调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工具,以法律为对象进行经济分析,拓展经济学在法学领域的应用。该研究方向以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为背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公法和私法进行比较的经济分析,重点对经济法理论以及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展开研究,拓展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视野;集中围绕竞争与垄断规制、市场流通效率与安全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对我国目前经济法立法对社会经济变革和发展的作用及其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2.市场流通法律经济分析
市场流通法律经济分析方向重点研究市场流通法律的经济分析。市场流通的效率和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市场流通行为和监管模式是法律经济学分析的重要对象。法律的经济分析对市场流通的关注主要是将法律制度作为影响和制约市场流通行为的内生变量,考察在现实交易成本存在的情况下,能使市场流通成本、监管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安排与设计;本方向不仅关注市场流通的效率,而且侧重运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市场流通的安全保障、市场流通监管的介入程序及市场流通企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
3.经济秩序与法律监管
该研究方向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研究经济市场秩序与法律监管。主要对创新中的制度运行的效率、成本与收益进行分析;对市场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管与规范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为找到既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又有效率的监管模式提供对策;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对我国市场中的侵权行为及责任构成中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的认定等进行分析,为市场侵权民事责任的理性模式做出经济学的分析。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