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辉律师在国际教育综合楼719室作题为《刑事法律思辨》的专题讲座。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主持本次在职研究生学术活动,学院研究生代表参加讲座。
伍辉律师立足多年实务经验,结合法律发展现状对刑事法律思辨进行深入解读。伍律师指出刑事法律思辨具有三大特点,即艺术化、目标化、规则化。他认为,刑事法律不同于其他法律,其源于规则,以艺术形式体现真、善、美,同时要认识到刑事辩护所具的科学性、正当性与客观性,巧妙运用刑辩规则。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伍律师表示刑事法律思辨可分为事实之辩、罪名之辩及量刑之辩三部分。他以“倒卖直播设备案”和“行贿罪案”为例,详细地分析了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过程,并提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他认为律师的独立诉讼地位具有相对性,辩护律师应坚持“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实根据条件下,实现被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要从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四方面找出证据证明力的不足。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在互动环节积极发言,气氛活跃,伍律师答疑解惑,妙语连珠。他希望在场学生能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今后就业做好准备。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