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学习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评定,学校评审,现将2014-2015学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平之晨、俞意能、郜丹凤、方天虹、贾玉杰、陈黎明、董天煜、葛珉、韩惟灏、丁继昆、黄砻、贾霁琦、王鹏、邓克尔、樊思迪、陈莉、刘淑静、倪龙辉、杨柳、刘畅冉、吴毅恒、杨阳、谢宇坤、于露、王欣、杨医、张铁砾、周葭俊、赵晟、朱佳慧;
二等奖学金(10000元):何颜玎、姜晓丹、王晶、陈佳佳、黄地、郭幸、黄孝昶、梁康莉、王东奇、蒋明雪、龚秋剑、张丹丹、翟红红、张静、任雅茹、张凯娅、李玲玉、任颖、马继伟、游晓玲、马远征、张亚楠、王艺颖、周明;
三等奖学金(8000元):叶林觉、胡聪、王博、蒋一玮、孙宏达、陈早璟、田苗、唐珊、李舒、范姣、孙文凯、王羽、翟新纯子、郭伟娜、赵建闯、朱瑞环、王君羽、宋珊珊、孙瑞雯、文哲、周先翔;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