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入学了中国法学会“环境法治研究方阵”成立大会。此次成立大会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武汉大学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服务于经济、管理和司法领域的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我国著名环境法学家、上海财经大学长期特聘教授蔡守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长期特聘教授王树义,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李启家,研究会副会长、原重庆大学常务副书记陈德敏,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于文轩,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等环境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主持。
成立大会上,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夏义堃副院长代表主办单位致辞,蔡守秋会长代表“环境法治研究方阵”牵头单位发表了讲话。秦天宝代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宣读了第一届“环境法治研究方阵”牵头单位和理事单位名单。
经过前期的沟通和酝酿、并经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确认,第一届“环境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组成。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为研究方阵理事长单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为研究方阵秘书长单位、研究方阵办公室设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研究方阵每五年为一届。
成立大会后,方阵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各理事单位围绕方阵实施方案、方阵专家委员、每年课题主持、论坛承办单位、论坛主题以及方阵其他重大事项,展开了热烈并富有建设性的商讨。最终,理事会会议通过了方阵的实施计划、方阵专家委员的提名标准和方案、原则确定了第一次环境法治方阵论坛的主题和时间、以及2016年度课题主持和论坛承办单位。以上决定将上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审查,批准后开始施行。
据悉,推动和支持成立“环境法治研究方阵”是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为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新一届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指示精神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旨在支持研究会联合实体性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主力军、主阵地和智库的作用。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意见,研究方阵的五家理事单位将依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轮值承担中国法学会委托的环境法治领域重点研究课题、确定年度环境法治论坛主题、打造知名高端环境法治论坛。年度论坛与课题研讨会议二合一,参会规模约为30至50名专家。
环境法治研究方阵的成立,将有利于整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五家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与力量,共同致力于我国环境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打造我国环境法治的高端智库。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