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休斯敦大学的政治学系著名学者教授哈瑞尔.罗杰斯(Harrell Rodgers)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做了题为“收入所得税抵免-奥巴马时期的税收政策”的专题在职研究生学术讲座,针对美国社会福利又一重要项目-收入所得税减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MPA及相关专业的老师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休斯敦大学罗杰斯教授在讲座中特别指出,区别于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美国所得税抵免政策的扶持对象范围只针对拥有工作但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其重大社会意义在于鼓励和促进就业。针对这一社会福利政策,以具体的事例,税务管理在职研究生详尽阐述了其具体实施的三个阶段:税后减免递增阶段、税收减免固定阶段和税收减免递减阶段的不同开展方法和福利比例。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