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在各类材料研制、材料组织结构和性能的分析与测试、材料表面工程、材料的加工处理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拥有化学一级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及一级化学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化学学科是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一个校级A级重点学科,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各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6、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二、研究方向:
01 石油化工
02 煤化工
03 化学助剂(精细化学品)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四、学 制:2-3年
五、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22化工原理;
复试科目:957普通化学;
同等学力加试:1.物理化学2.有机化学;
六、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考试,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