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质量异议期的问题、合同的相对性与第三人的履行、融资回租合同效力的认定、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加以限制、 违背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保证合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押汇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何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曾赴澳大利亚悉尼地区法院和悉尼大学学习。审理多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二十余件案件被编为指导北京市商事审判的指导案例。从2007年开始,为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授课,授课内容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独立保函及信用证、裁判文书制作以及驾驭庭审等多项课题。出版个人专著3部,分别是:《最高人民院公报个案点评丛书——中信实业银行诉北京市京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民商法实务答疑书系 担保法焦点?难点?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