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首都高校模拟仲裁大赛决赛2009年12月21日在宁远楼二层模拟法庭如期举行。模拟大赛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携手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共同主办,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会法学研究会、对外经贸大学法律学社承办。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部主任杨长春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晓川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比赛并致开幕词,决赛评委为对外经贸大学苏号朋教授、刘彤老师、北京大学张潇剑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懿彤老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平云旺律师。
首都高校模拟仲裁大赛共有8支北京著名高校法学院参赛,分别是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前后历时六个月,经过初赛、复赛层层角逐,最终,北京师范大学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力挫群雄进入决赛,其中北京师范大学为申请方,我校为被申请方。在决赛整个比赛过程中,双方队员逻辑严谨、语言犀利,就不可抗力、FOB价格条款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充分显示了选手们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综合能力素质。最终,北京师范大学以423:415的微弱优势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北京师范大学蒋博同学、对外经贸大学刘天峰同学被评为决赛“最佳代理人”。北京大学张潇剑教授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平云旺律师分别从学术、实践两个角度对本场比赛进行了细致深刻的点评。至此,本场比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