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邀请Charles J.Russo 教授作了题为“教育法学-美国的视角”的学术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在建设博士点、硕士点、专业学位学科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同时,逐步形成了三大主要教学科研领域:1、教育的公共管理(包括教育法律与政策、教育财政与教育经济学、教育组织与管理、跨境教育、基础教育发展等);2、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质量管理、高等学校院校研究、大学习周期度与大学治理研究、大学国际化研究、大学师资发展等);3、教育的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哲学、教育史、比较教育、教育社会学、教育与人类发展、课程研究等)。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本次讲座主要从法律发展的角度讲述教育法学的重要性。英美法律体系由于建立在遵守先例原则的基础上,因此对其的研究必须根植于历史性的法律和判例。基于此,本次讲座主要探讨教育法学的地位、重要性与研究内容。
Charles J.Russo 教授获神学硕士,法学博士,教育学博士,是教育和健康服务学院教育领域约瑟夫·潘泽尔教席获得者,担任博士生项目主管,并为代顿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Charles J.Russo 教授曾在1988至1989年担任美国教育法协会主席,并荣获该学会2002年度莫纪西(成就)奖,他在同行评议杂志上独著以及与人合著260多篇文章,独著、合著、编辑了58本书以及975本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