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现确定正式拟录取在职攻读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因部分在职硕士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拟录取,南京工业大学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新增10名拟录取名单,一并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学号姓名院系专业备注
14320852406424643085213027张燚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0811643085213028刘步丞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8822643085213029朱昊炜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8810643085213030王凯环境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9706643085213031刘阔环境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07203643085213001扈宁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07611643085213002孙玲玲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3229643085213003刘诚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3925643085213004张霞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8121643085213005张宝强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20305643085213006石挺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20926643085213007孙策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00713643085213015马红伟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06604643085213016韩丹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08012643085213017官同星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1808643085213018瞿家宝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2522643085213019余绍雄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2820643085213020倪伟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4718643085213021赵升峰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8424643085213022戴秋生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320852419915643085213023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