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单独考试招收攻读创造性写作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15人,招生对象为青年作家和有志于文学创作的青年。
学院代码:130 专业代码:0501Z3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
三、学历报考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要求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二)复试和体检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3.复试内容
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①专业综合课(100分)
②外语(50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④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七、录取程序
我院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创造性写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创造性写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可安排住宿。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在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