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从事审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会计学院有会计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权、MPAcc(会计硕士)专业硕士授权点、MAud(审计硕士)专业硕士授权点。会计学(含蒙语授课)、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突出实践特色,适应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的会计、财务、审计应用型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基地。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当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研究生不得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方向:
01 社会审计
02 政府审计
03 内部审计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 | |
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03 英语 | 04 管理经济学 |
05 公共管理理论 | 06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07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 08 审计理论与实务 |
09 审计案例研究 | |
选修课: | |
01 政府审计 | 02 内部审计 |
03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04 文献研读与论文写作 |
05 计算机审计技术与方法 | 06 财务审计 |
07 绩效与经济责任审计 | 08 公司治理 |
09 财务报表与企业经营分析 | 10 资产评估 |
11 金融理论与政策 | 12 财政理论与政策 |
13 管理能力与沟通技巧 | 14 企业税务筹划 |
15 商法概论 |
注: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需补修2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四、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联考、204 英语二;
五、学 制:以2年为主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六、培养方式
1、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教学内容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学以致用;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手段,紧密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部门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毕业总学分的最低要求为不少于40学分。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形式,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4、实行“双导师制”,成立导师组,即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理论造诣较高的专家担任导师,与本校的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的方式。
5、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教学通过校内实验平台及校外实践基地参观、实习等方式进行。
6、重视和加强会计诚信文化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七、实践(实习)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校期间需最少参加10次学术讲座和博雅讲堂,参加满获得1学分。在第三学期需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社会实践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由导师指导学生的实践调研活动,并对学生撰写的调研报告进行评价,本实践过程合格,学生获得2学分。在学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导师组认定成绩,合格者获得2学分。
集中实习主要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实习内容主要为学员到公司、企事业单位、事务所等从事具体的审计工作。通过实习了解实际工作中审计业务流程,掌握审计技术和方法。实践结束后应提交实习单位对学员实习工作的评价,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2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员,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实践课学分。
八、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九、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审计专业硕士学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