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创新型的高素质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当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研究生不得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方向:
01 税务筹划
02 国际税收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 | |
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03 英语综合 | 04 中国经济问题 |
05 现代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 06 税收理论与政策 |
07 中国税制专题 | 08 国际税收专题 |
09 税务管理专题 | 10 税务筹划专题 |
11 税务稽查专题 | |
选修课: | |
01 纳税评估分析 | 02 税制比较研究 |
03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 04 财务报表分析 |
05 高级财务会计 | 06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
07 税收相关法律 | 08 税收理论前沿 |
09 税收报告与公文写作 | 10 数量分析方法 |
11 公司战略管理 |
注: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需补修2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四、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3数学三、433税务专业基础;
五、学 制:以2年为主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
六、培养方式
1、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3、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考查方式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平时作业、课堂讨论等都应该作为学习成绩评定的根据。
4、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校内教师组成,并从实务部门吸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七、实践(实习)
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实践(实习)期满后学生要撰写实践(实习)总结报告,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践环节考核,通过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八、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九、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