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休、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01 法学
【课程设置】可参考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报名条件】
申请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之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培养管理】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按相关规定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核。
2、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3、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湖北大学研究生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法学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入学后,即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
4、每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考试大纲】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法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五版 修订稿);
【培养费用】35000元/生;
【项目性质】
本项目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学习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预审通过-入学缴费-发放入学通知书-开课注册及现场确认(校本部,每年9月)-学位统考报名(每年3月中旬)-参加考试(每年5月,单科成绩60分及格)-结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如今,很多在职人员为了获得较好的工作机会,利用业余的时间报考在职研究生来提升自己。湖北大学在职研究生是同等学力申硕的报考方式,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没有固定时间限制,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密切关注相关简章及详询院校确定。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学员即可向院校提交报名资料,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可以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在课程结业之后并满足条件的学员可在每年的3月登录学位网报名申硕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5月份下旬,有外国语和学科综合2门科目,满分均是100分,每门60分即可通过。通过申硕考试并完成论文答辩,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所获证书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综上所述,湖北大学在职研究生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全年都能报考,随时都可以通过在线老师报名;而后期申硕考试报名时间是每年3月份,若错过只能等下一年,建议大家要趁早报名,这样才能早日获得证书,助力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