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学科+产业/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培养基地”高度交叉融合的思路,开展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环境化工与材料、流域资源可持续与生态环境治理等方向的应用研究,培养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环保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085701 环境工程
1、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以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问题为目标。聚焦大气VOC污染、污水催化治理、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和微纳米塑料污染治理等技术方面开展研究,在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炭基调理剂研发等生物炭技术研发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优势。
2、环境化工与材料
开展环境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中的化学工程与工艺研究、环境功能新材料研发研究。聚焦“催化、吸附、热解”等相关组合技术,构建新型高选择性的吸附催化新材料,用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固废的治理。在废塑料的绿色高效降解工艺、VOCs系统控制、选择性催化脱硝、难降解有机废水催化降解等方面特色优势明显。
3、流域资源可持续与生态环境治理
聚焦流域环境变化评价、退化环境治理、环境退化过程与机理等研究领域。面向珠江流域的生态屏障保护及修复工程,以不同流域为尺度,开发土地生态利用模式、资源可持续发展方式和石漠化和崩岗等退化环境的防治工程技术,形成具有宏观调控和微观治理优势的科学模式与技术体系。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10环境学概论
【复试科目】环境化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学
【参考书目】
810环境学概论:
《环境科学导论》崔灵周、王传花、肖继波,化学工业出版社;
《环境学导论》陈志凡、李德亮,科学出版社;
《环境学》第二版,左玉辉,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书目】
环境化学:
《环境化学》第二版,戴树桂,高等教育出版社;
《环境化学》朱利中,高等教育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第五版,奚旦立、孙裕生,高等教育出版社;
环境管理学:
《环境管理》第一版,王远,南京大学出版社;
《环境管理的原理与方法》第一版,陈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环境管理》第一版,于秀娟,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环境管理学》第一版,沈洪艳,华大学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江湾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12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佛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