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专门法学硕士研究生项目“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通过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方式招收“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法学硕士研究生。
清华大学法学院培养能够提供高端国际法律服务、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的卓越法律人才。作为解决争端的主要方式,国际仲裁越来越多地被跨国企业和法务人士所关注并应用。如何选择适当的国际仲裁机构,如何通过国际商事仲裁机制解决国际经贸纠纷,就成为法律界和企业界面对的一大重要问题。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按照《清华大学关于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对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清华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法学硕士全国统考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非法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法律领域从业经验的实务人员。
三、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5人(含推荐免试生12人)。
四、培养
1、学制为2-3年,只招收全日制生。
2、教学语言以英文为主,重视案例教学。由于邀请国际知名的仲裁专家和学者前来授课,部分课程采用集中授课形式。除完成必需的课程学习之外,学生还需完成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实践环节。
联系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400-037-0535 13366793261
周末上课,每月1次(2天)课程学习;
设有周末假期面授与网络远程班。首经贸在职研究生目前是可以选择网络班学习的,详情可以详询院校确定。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获得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硕士或博士学位,相关行业背景人员可免试入学。
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申硕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是外语和专业课综合,考生要在规定年限内分别通过这两科达到及格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