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重点培养学术与应用结合型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重点培养高级研究与决策型人才。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专业基础扎实、英语水平高、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的综合优势。良好的综合素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在激烈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上保持整体就业率和就业层次较高的地位。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参加过成人高考]):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考试方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1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录取程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四、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开展调剂工作。
五、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为3年;以方式攻读的,在一般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