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系统理论,熟练地运用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为民族地区法治社会培养具备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在职研究生人才:
1、为司法实务部门输送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2、为基层管理部门输送能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地方行政实务和法律实务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3、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科研单位输送掌握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技能,具有从事法学教育能力的应用型法学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专业方向:
01 基层社会法治理论与实务
02 司法理论与实务
03 教育法治理论与实务
三、学习年限:2-3年。
四、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