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税务学在职学习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举办税务学课程进修班。
一、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
二、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
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
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三、课程设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西方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 财政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国际经济学 税收经济学 专业外语
中国流转税制税收制度与管理 中国所得税制税收制度与管理
国际税收 财税信息化 税务代理 高级公司财务 计量经济学
非经济学学士学位者补修(1)财政学(2)中国税制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