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家有关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精神,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青年当教师,北师大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招生计划
2010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 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
按师范专业直接招生。为重点助推西部基础教育崛起,北师大在部分省份,主要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其它省份只招收非师范生。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入学后选拔。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二年内,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提出转入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学校根据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择优确定申请进入师范专业的免费教育师范生。
招生程序
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招生专业(师范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录取。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部分的相关条款执行,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签订协议。被我校师范专业直接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后,经自愿申请,择优选拔转入师范专业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享受待遇
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享受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住宿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履约方式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在中西部部分省份实施“优师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培养。
2021年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湖南、宁夏、青海、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13个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2021年计划招生400人。根据各省份定向就业县数量、师资队伍需求等,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