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MEM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本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系统地掌握工程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面向我国工程建设与管理第一线,为各类工程施工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研究院所及其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工程项目决策和工程全过程管理活动等工作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基本素养与职业能力
(1)道德素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严谨的学风,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交流能力,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能积极为农村和农业发展服务。
(2)专业素质。具有宽泛的本学科知识面,系统的掌握工程管理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能运用基本理论和方法与实践相结合。
(3)实际操作能力。着重对学生进行应用能力的培养,接受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农村农业工程项目决策与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解决具体实际问题。
(4)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领域的外文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听说能力。
(5)职业定向。培养毕业生形成工程项目的战略性分析与管理理念,具有较强总揽全局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适应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经济分析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经济师和管理者。
三、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目标和培育要求,结合新疆工程管理发展实际,本领域设置项目论证与管理、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服务工程管理三个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对提前完成规定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但不超过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备案管理;
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时,未毕业研究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不再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按照本领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等学分要求进行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授课教师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在教学中应注重对学生的知识获取能力的培养。实践训练实行校外实践基地与校外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可以根据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研究选题选择在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外实习单位开展实践活动,在实践培养中应注重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践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实行双导师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度。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及指导小组的学术群体作用,借助学术群体成员的业务专长,提高培养质量。鼓励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培养,吸收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院所人员参加指导。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学位类和非学位类两种,16个学时记1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包括课程学习不少于26学分和必修环节不少于11学分。课程教学内容要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七、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学分共6学分,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职业能力培养实践环节包括参加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考试与实习基地实践环节。
工程管理硕士资质与实践课主要是工作单位参加某项工作过程的实训,教师辅导为辅,研究生必须自学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等其它注册之后的所有课程,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等的课程考试,所有课程总成绩达150分,每门课成绩不低于20分。
(二)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1学期结束前,根据本领域实践训练大纲的要求,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制定实践环节培养计划并提交所在学院备案。学生应根据职业发展方向和学位论文选题选择校外实践基地或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的组织管理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负责进行,其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累计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学生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提交给所在学院作为专业实践考核的依据,由校内导师和实践基地或实习单位的校外导师认定签字,学院审查,凡审查合格者,获得专业实践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后,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养方案,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现有知识结构及职业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计划。个人培养计划须在研究生入学2周内完成,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备案,学生据此计划办理选课手续,8周内可根据研究生特点进行调整(导师申请、学院批准);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征求研究生本人意见。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不应随意变更。
2.文献阅读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论文选题的需要,应阅读大于50篇的中外文献资料,中期考核前写出不少于2篇文献阅读报告(每篇3000字以上)交导师评阅,读书报告、导师评阅意见于中期考核前交所在培养单位,合格者记1学分。
3.开题报告全日制研究生论文选题后应制定实践工作计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学期末做开题报告;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选题后应制定实践工作计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末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包括实践选题依据、实践研究方案、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开题论证在培养学院进行,具体要求参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进行,开题通过的学生记2学分。
4.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论证后,全日制研究生在第3学期进行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进展汇报。非全日制研究生在第5学期进行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进展汇报。具体的考核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修订)》执行,中期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
5.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中应取得的成效。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实践方案和实践内容可根据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决定。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6学分。
九、考核方式及要求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经考核合格,课程达到60分以上可获得学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应补修3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具体是项目管理、项目评估、统计学原理,补修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补修课程采取闭卷考试,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记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十、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学位申请条件按照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硕士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