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该课程为音乐学系专业主干课,在两年半时间内完成,内容辐射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中世纪、文艺复兴、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以及二十世纪七大部分的音乐史知识。教学方式主要采用集体授课,以多媒体的方式使学生能够从文、图、音、像等方面“综合”掌握各部分的主要知识点。在讲授西方音乐史知识的过程中,本课程也兼及作品赏析、音乐分析、音乐批评等各种相关教学内容,同时涉猎到史学、美学等其它学科领域,以期使学生在学习与“研究”的过程中具备更广阔的文化视野。
《西方音乐史》开课学期为第一至五学期,共计10学分(周学时:2/总学时:160),主要采用集体授课的教学形式,并采用“提问与讨论”的方式进行检课,考试方式主要以闭卷笔试(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考试将以教材为基准,以本学期授课内容为范围,试题以音响识别、乐谱识别、术语解析、风格比较等多种形式呈现,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学目的:作为音乐学系专业主干课,该课程目的主要是从掌握音乐史知识的角度,使学生对音乐史发展中体裁、技术、风格、观念等方面的演变达到感性与理性双方面的综合理解。作为时间的艺术、声音的艺术、情感的艺术,音乐所具有的这些特殊性要求在讲授音乐史的过程中不能仅停留于史实的文字记述上,还应运用一切手段及其它学科内容较为立体化的触摸音乐史,从多种渠道加强学生的认知能力、思考能力、写作能力,甚至是研究能力。另外,还要求教学与学生个性发展结合,根据每个学生自身素质及实际积累知识量,引导其较好地完成本课程的学习,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较高层次。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与《音乐学写作基础》及《独立研究指导》等课程在教学目的及要求等层面上存在着“递进式”关系(与《音乐学写作基础》课程紧密结合,并为《独立研究指导》等课程奠定基础)。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