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律事务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有较强法律实务工作技能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法律事务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山东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学进程表(略):本专业课程主要由必修课和任选课两大模块组成,其中必修课93学分,包括基本素质课39学分,专业知识课41学分,专业技能课13学分。任选课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学生必须修完15学分以上方能毕业。
主要实践环节(略):学习期间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模拟庭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共计18学分。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