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立足学院培养目标,邀请律师来校讲课,模拟法庭学习法律知识。
为克服教师缺乏法律事务经验,在取案例存在一定滞后性、脱节性现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以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法学课程作为试点,实行“引进来”政策,聘请了陈健律师作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客座教师,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生讲授房地产法这门课程的法律实务,把教的内容置于具体情景之中,使教和学的活动更为具体化和形象化,克服传统教学模式中的抽象化倾向。
同时,在课堂上开展案例汇报、模拟审判、法律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由被动听、答的角色转为主动讲、问的角色,让学生有机会走上讲台,分享自己的心得,在分享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
下一步,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将进一步深化经管类学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结合各专业学生特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法学课程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优化学习效果考评体系。
同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过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给学生搭建一个实践学习平台,让学生有机会到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到法院旁听经济案件的审理,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