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有哪几种形式?分配如何?
共有四种形势:
1、非定向;2、定向;3、委托培养;4、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部拨款,全脱产学习;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待遇;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按"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2、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部拨款,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要求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单位、考生须与武汉科技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委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考生须与武汉科技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应参加全国统考,并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参照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就业办法,自主择业。在职研究生报考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