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
华东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于2002年开始招生,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研究、环境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在掌握法学原理的基础上,华东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与贸易等法律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主要课程:环境法总论、经济法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与贸易、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经济学、国际环境法、环境行政法、、能源法研究、环境伦理学、环境政策等。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