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于1981年开始招生,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马列主义的学术观点和科学研究精神,在国际法学科达到较高的学术水平,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下设三个研究方向: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冲突法。
国际法学研究生主要课程:国际贸易法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国际金融法、国际公法专题、冲突法专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欧盟法律制度、外国公司法、世界贸易组织、外国商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环境法、国际反垄断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等。在职研究生报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