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中,录取类型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该部分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寄出形式为:挂号信,请该部分考生及时与档案所在单位沟通,以了解调档函是否按时接收以及考生本人的人事档案是否能按时调出。
要求往届考生档案单7月10日之前寄出考生的人事档案,要求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就读学校于7月15日之前寄出考生的全部人事档案。上述考生的人事档案均需邮寄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述考生中人事档案存放在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其调档函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送交相关部门,本次不予邮寄。选择自取调档函的考生请在办公时间,凭本人身份证件到研招办领取。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