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揭牌仪式暨全国创新创业教育论坛顺利举行。来自上海财经大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匡时班学员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上海财经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管为主,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在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揭牌仪式暨全国创新创业教育论坛上,学校领导指出,创业学院的成立,连同近期成立的通识教育中心,标志着上海财经大学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一体两翼培养模式的初步形成,这将在上海财经大学发展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创业学院的成立,意义重大!
随后,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方华和校友代表陈硕上台,共同签署“上海财经大学创业中心专项捐赠”协议,捐赠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此外,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与上海仕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创业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涉及3000万元人民币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财大学生创业,建设创业实训基地。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会的大学校长和知名企业家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学使命和企业家社会责任”展开了对话。创业学院的成立是上海财经大学重点选拔并培养创业型人才的尝试,创业学院既是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也是深化财经院校本科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学校领导希望通过校长和企业家的精彩演讲,可以学习借鉴大学校长和企业家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理念做法,以推动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的发展。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