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获建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会上决定在上海财经大学和另外一所院校设立“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出席会议,并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
上海财经大学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前半年,就有效整合资源,开展自贸区法治研究,成立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承担自贸区法治课题二十余项,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有二十七项政策咨询建议获得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法学会等部门的采纳以及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领导同志的批复,中心还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
未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凝聚研究力量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自贸区经济管理相关法律制度领域进行合作研究,为涉外商事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