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法理学考试大纲如下:
1.考试要求
①正确理解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法理学。
②全面了解法理学的体系和基本论题。
③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和理论对法理学的传统论题、法学理论和法治建设的前沿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和评价。
2. 考试内容
①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②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③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④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⑤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⑥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社会建设。
3.题型及分值
①法理学部分在“法学基础”科目中的分值为60%左右。
②题型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分析题。其中简答题每题15-20分,论述题和分析题每题30分左右。
4.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张文显2011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