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公共物品
2、直接税与间接税
3、消费型增值税
4、税收转嫁
5、转移支付制度
6、拉弗曲线
7、综合所得税
8、纳税人
9、国债负担率
10、转移性支出
二、简答
1、区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2、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是什么?
3、简述国债的功能。
4、简述国家预算的原则。
5、简述政府间收支划分的理论依据。
6、简述《马约》对赤字率与债务率的规定及对我国的参考价值。
7、简述增值税的优点。
8、简述"瓦格纳法则"的含义。
9、简述社会保险制度的融资模式。
10、简述税收的特征。
三、论述
1、试论税种归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原则。
2、试论政府财政赤字的原因。
3、述财政支出规模增长趋势理论解释的主要内容。
4、试论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税制改革?
5、试论国债的功能。
6、论述处理好财政支持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几种关系。
7、如何理解财政的职能作用。
8、从调节经济周期的角度分析财政政策的类型及其作用。
9、比较分析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不同的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现拥有财政、金融两大二级学科,财政系、货币金融系、应用金融系、保险系4个教学单位,拥有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专业,现有学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相关证书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专业相关证书授权点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形成了种类完善、层次分明的学位教育体系。学院分别成为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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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