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分数线,根据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科技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等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相关学院成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3-5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学院(部)复试办法及细则审核通过后,复试前在各学院(部)网页对外公布。
三、第二阶段综合测试分数线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
A:有学士学位总成绩不低于168分。
B:无学士学位总成绩不低于178分,且单科中的英语成绩(英语运用能力)不低于38分。
2、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最终指标以学位办下达的各专业领域具体指标为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A:工程硕士各领域总成绩不低于164分。
B:艺术硕士各领域总成绩不低于174分。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部)自定。
五、录取
各学院(部)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根据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考生复试所需携带材料(直接带到考场)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盖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硕士、职业学校教师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参照附件)。
5、工程硕士请提前将《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填好打印,以备综合面试时使用。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