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理学专题课程是法学院下设的研究生课程,法学院组建了法理学、宪法行与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学术团队。其中,宪法与行政法法学是优势学科,法理学为学校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和刑事法学是学校重点扶持学科。广州大学法理学专题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如下:
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简介:
法学理论专题是作为法理学方向研究生的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以专题的形式纵深对法的本质属性、法律原则、治国的理论与方略、人权的原理与保障、法理学研究范式、法理学研究方法、法理学学科发展、法理学理念等方面进行讲授和探讨。
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旨在培养独立从事法学理论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本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了解国际和国内法理学的发展方向和最新动态,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从事法理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够独立从事与法理学相关的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
在职研究生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讲:法的本质属性理论专题;第二讲:法律原则理论专题
第三讲:治国的理论与方略专题;第四讲:人权的原理与保障专题
第五讲:法理学研究范式专题;第六讲:法理学研究方法专题
第七讲:法理学学科创新专题;第八讲:法理学理念创新专题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1.郭道晖等主编:《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李步云著:《走向法治》,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葛洪义著:《法理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5.梁治平著:《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