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隆重举行。2016年,共授予学位1255人,其中博士学位317人,硕士学位938人(其中同等学力硕士学位103人,专业硕士学位661人),共评出201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7篇,优秀研究生402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81名。截至今年,共授予学位14824人。
参加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有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副院长、党组成员教授,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教授,学部委员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教授,哲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数量经济与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教授,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亚太战略与研究院院长教授,院长教授等60余位各研究所、研究生院及各教学系的领导和导师出席典礼。毕业典礼由党委书记主持。
副院长宣读《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授予学位的决定》,副院长马跃华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1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副院长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决定》和获得2016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同学的名单。
硕士毕业生代表先后发言。他们深情地回顾了在研院求学生活的心路历程,抒发了此刻即将再次开启新征程激情万丈的心情,并向研究生院的老师们表达谢意。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