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为全面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吉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丽萍一行参观了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并与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树波律师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55年,复建于1979年,历史悠久,是目前东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六十余年里,向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并积极投身普法及司法宣传等公益事业。
此次与其签约框架协议,加强了院所在吉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生实践课程的指导、学生社会就业实践、学生法律志愿服务、教师与实务专家业务交流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提高了吉林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成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