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财产保险课程是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财产保险课程首先介绍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次,介绍财产保险的基础——火灾保险的基本做法及变化趋势;再次,介绍我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十余个险种。最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介绍世界上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美国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
金融学院财产保险课程通过对财产保险基本原理、主要险种、国内业务、涉外业务、骨干险种、新险种的介绍,使在职研究生了解目前财产保险业的发展趋势,掌握财产保险实务的运行规律及其处理程序,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参加保险实践的能力拓宽未来的就业渠道。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